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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公示制度得民心

打开天窗说亮话
1998-09-16 来源:生活时报 伟 文 我有话说

几天前,一个个体户在东城工商局的一工商所的公示栏中看到和自己同在一地点,经营相同项目的另一个体户的个体管理费,每月比自己少10元,于是找到工商所长,问为什么自己多交10元钱,经核实是专管员计算错误,于是改正过来。这是东城工商局做好公示制度和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中一个小小的侧面。

东城工商局对两年来公示制度不断完善,在局接待大厅和各工商所统一制作了公示栏,将各种企业、个体开业、变更、注销登记、换照、年检、户外广告审批等手续和程序;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行政处罚程序、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办事机构、办事程序、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何申诉,登记档案查询、经济合同鉴证等规定予以公布,大大方便了来办事的人员,促进了东城工商局的公务员队伍和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效果。河南一家企业想到北京投资,到东城工商局进行咨询后专门给东城工商局写了封信说到:“通过到你局咨询,对你局工作人员热情、耐心、准确的答询留下深刻的印象,我们准备到北京后就在东城注册开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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